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
国人防〔2017〕278号
关于推荐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技术专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办、民防局),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
12月中旬,国家人防办、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为加快推进资质认定工作落地落实落到位,根据《通知》要求,国家人防办遴选一批专业技术精、职业道德过硬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专家,会同国家认监委联合培训后,建立资质评估专家库,为资质认定部门提供技术支撑。技术专家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使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人防事业,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以上人防质量监督一线或国家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质量技术监管机构一线工作10年以上;长期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或从事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名额:每个省级人防部门各1名、军事科学院国防工程研究院3名、防化研究院1名、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1名、国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2名。望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和名额认真遴选推荐,个人信息电子版请于2018年1月10日前发送到国家人民防空网,邮箱地址:spzx@ccad.gov.cn。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抄送:军事科学院国防工程研究院、防化研究院,国家人防工程
标准定额站、国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共印40份)
承办单位:国家人防办 联系人:唐玉俊 电话:66732089
责任编辑:中国人民防空网-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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