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实现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
来源:巴彦淖尔市人防办 作者:韩光荣 时间:2013-07-17 14:26:28

  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明确指出,要坚持走融合式发展之路,把人民防空建设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为今后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指明了方向。人民防空作为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的重要领域,坚持走融合式发展之路,把人防建设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对于加速推进人防建设转型升级、加快转变人防战斗力生成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实现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谈一些粗浅的想法。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融合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深刻学习领会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的基本内涵

要想做好融合式发展这篇大文章,首先必须理解和掌握融合式发展的基本内涵。查阅辞典看,“融合”是指将两种或几种不同事物合成一体,使其比单一事物更有价值或更具效能。“融合式发展”是指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在更高的层次、更广的范围、更深的程度上把国防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为实现国防现代化提供丰厚的资源和可持续的后劲。实现“1加1大于2的效益”。而人民防空作为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应当成为军民“融合式发展”重大战略中的重要一员。

  从人民防空建设的实践看,人民防空实现“融合式发展”的实质是谋求国家安全与发展,促进经济建设与人防建设两大任务相协调、两大建设相同步、两大资源相匹配的重大举措和发展模式。人民防空实现“融合式发展”的目的是把过去相对独立的人民防空发展系统和社会经济发展系统有机结合起来,以最小的人民防空建设成本,谋求最大的人民防空建设效益,真正实现人民防空的整体平战结合。融合的方法则应以提高综合国力为根本,把经济建设和人防建设作为一个战略目标来确立,一个整体来策划,一项国策来实施。

  (二)明确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是时代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

  首先,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反映了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基本规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贯彻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协调同步,把人民防空能力的增长融合于综合国力的提高中,反映了社会生产实践中追求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和发展道路可持续化的永恒主题。把人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有利于人防建设从经济建设中获得更加丰厚的物质支撑和发展后劲,增强人防建设的整体实力。而有效利用人防战备资源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则能实现人防建设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更有利于推进人防建设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人防在和平时期的服务保障作用,提高人防战时应战、急时应急与平时服务能力。

  其次,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是人防部门提升能力、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需要。人民防空承担着有效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任。人防建设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各个领域和生产、生活各个方面,是一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的系统工程。我国人民防空建设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对于实现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人防建设只有实现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发展,才能有效提升人民防空的整体实战能力,为有效履行人民防空的历史使命提供强有力的战略支撑。

  二、找准切入点,积极推进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

  习近平主席在出席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指出:“要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努力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进一步做好军民融合式发展这篇大文章,坚持需求牵引、国家主导,努力形成基本设施和重要领域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这表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继续推进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当前,我们应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防空建设的特点规律,抓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努力推进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筹划、协调发展,从而有效提高人防建设的战备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融合式发展。

  (一)找准“规划上纳入”这一切入点,加强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

  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相融合是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的关键。我们应依据《人民防空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第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从顶层设计和全局谋划上,切实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城市总体规划。这对于做好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保证人民防空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加强人民防空建设的指导性、计划性,减少主观性、随意性,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经常化、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是要融入发展规划,做到“四个纳入”。即要把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各地要把人民防空建设“十二五”规划纳入当地“十二五”总体发展规划,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要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特别是通过建设地下人防工程拓展城市总体发展空间;要把人防建设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人防建设投入,使人防建设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把人防宣传教育纳入国防教育体系,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二是要融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安排。各地要将人防建设纳入经济建设统筹安排部署,要把人防建设放当地经济社会的大环境中去思考、研究和推进,促进人防建设与“十二五”规划紧密衔接,以经济发展带动人防建设,以人防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在城市建设中要将人防建设目标任务列入,确保人防工作在全局工作中“有位”。

  三是要融入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各级政府在工作督查和年度考核时,要对各级人防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确保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也确保人防部门在全局工作中“有为”。在城市建设中,要结合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加大人防工程建设力度,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使人防建设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责任编辑: 作者:韩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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